關于公布化學藥品掛網產品分組和首批掛網
價格遴選結果及開展價格申報工作的通知
晉藥招〔2021〕117號
各相關藥品生產(經營)企業(yè):
按照山西省醫(yī)療保障局、山西省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、山西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《關于進一步做好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》(晉醫(yī)保發(fā)〔2021〕13號)精神及《關于開展規(guī)范平臺化學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》(晉藥招〔2021〕89號)工作要求,現將化學藥品掛網產品分組及首批掛網產品價格遴選結果予以公布,并就開展掛網產品價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掛網分組及首批價格遴選結果
本次化學藥品產品掛網分組按照晉醫(yī)保發(fā)〔2021〕13號及晉藥招〔2021〕89號文件精神要求,以山西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《關于公示化學藥品掛網采購產品分組結果的通知》(晉藥招〔2021〕104號)為基礎,結合申(投)訴審查審核形成分組結果,并根據我省本次化學藥品掛網差比價計算規(guī)則(附件1),計算基準價后遴選出符合條件的首批掛網產品(附件2)。
二、掛網產品價格申報時間
2021年11月1日-2021年11月8日18時
三、價格申報流程
企業(yè)使用用戶名密碼或CA登錄山西省藥械集中采購新平臺(http://1.71.190.141:3000/),點擊左側菜單:“規(guī)范平臺化學藥品掛網—化學藥品價格信息維護”即可查看本次價格申報相關產品信息。點擊右側“信息確認”按鈕即可進行價格申報工作。
符合要求已直接入圍首批掛網價格的產品可直接查看入圍情況,不需要操作。其他藥品需要根據頁面要求填報價格或提交相關信息。
四、其他事項
1.平臺中顯示的“核對基準價”是依據有關文件及差比價計算規(guī)則、產品掛網信息計算得到的該產品最高報價限制,企業(yè)申報時價格不得高于該價格。
2.企業(yè)不接受“核對基準價”,可在平臺操作時選擇“不確認基準價”,相關產品將列入備選藥品掛網目錄,省平臺不提供掛網價。
如企業(yè)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平臺操作,視為企業(yè)不接受“核對基準價”,相關產品也將列入備選藥品掛網目錄。
3.企業(yè)如對“核對基準價”計算有異議,可在平臺操作時選擇“對基準價核算有異議”,并直接在平臺中提交上傳相關材料。相關產品將暫緩掛網,待核實后另行處理。
附件:
山西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
2021年11月1日